pennycrane丢人但不弃己

 

 
2009-06-30
  那个故事,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  { 砸碎生活 }

 

睡得晚,很难得的连着几天做莫名其妙的梦。

第一个夜晚的开始,我去到一个城市,里面认识的人我一个都不能联系,也就是说,这里没有接口,我是个异客。在火车站,灰尘扑扑饥渴无奈的面容满地都是,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要么就是流着泡面汤和浓痰的水泥地面。迷路,找不到出口,也不能求助。昏黄的灯光,开始在街口巷尾出现,簇拥而来,没有丝毫的明亮。到一间客栈,油腻的桌子蹭着我的手和腰,张罗忙碌的老板娘看见我,麻木却又有很多怜悯。她带着我到了一间客房,打开门。我已经无力卸下身上的包。镜头突然转换到那个城市本应有的车水马龙,立交桥上,亮晃晃的车一辆一辆的穿梭,我浮在上面,泪水被胸腔紧紧的扯住,又迷路了。没有钱,没有人,我怎么回去呢。


第二个开始于中午,醒来刹那能默背出那个故事,想着要赶紧记下来,而它不停留,我忘记了。花花的房子装修好了,我去看看。进她的卧房,地中海蓝涂了满墙,其他装饰,镜子、花、柜子多是白色。中间白色的床,四角有柱子,悬挂着白色的纱幔,像个小帐篷倾斜下来,海浪的泡沫般蔓延到地面。那个床尺寸比常理中的小,只能睡下半个人的样子。窗边的柱子上挂着一个黑色小板子,上面写着一句话。在梦里,那句话是那么明晰,那么显眼,那么清楚。我问花花这句话的出处,于是她给我讲了个故事。听完,我就站在那一片地中海蓝里哭了。是什么题材的故事,也记不起来,怎么就忘了呢。

第三个夜晚,重复幽暗闭塞的故事。我去了美国,被一个人领到我的住处。似乎我就是个廉价劳工,住在像集中营的地方,或者更像火车硬卧那样,一个个,床位叠着床位,脸对着脸。肮脏的双脚伸出铺位,旁边的人正吧嗒着味道焦躁的劣质烟卷,还能听到哀声呻吟。我又是那样,没了黑色眼珠般默然,站在过道上,不时有人把我挤到一边,还有人推着我往前走。没有钱,没有人,我怎么回去呢。

第四个夜晚,依然有梦,却终于忘了。

 

崩溃的点在于,类似于下班了想吃碗谁煮的泡面,这类很微小很低廉很LITTLE很TINY的小心愿,都完成不了。

快来牵我的手,不值得的明明是他们才对。

 

 

pennycrane @ 16:40:56  |  Comments (2)

 
2009-06-27
  只不过抱一抱拳,彼此就知道后会有期。  -  { 大荐人 }

屁屁桑在火星向大家问好,终于又到了大荐人环节,至于屁屁桑是否已经消失,或者屁屁桑怎么毫无音讯,这个不重要。因为屁屁桑就此离开了部分人群,何以至此,也实在有迫不得已的原因。很神秘吧,其实答案是本人精神有恙。

 

本次将推荐德国导演文德斯的一段文字和影像。关于文德斯的一切,只在【柏林苍穹下】。那要追溯到是否真实存在的大学阶段,一个选修课的夜晚,我终于去上课了,正好又碰上放电影,当大天使在黑白色的人间收纳路人的喋喋不休时,我神往了。但一来到彩色部分,喜爱感瞬间冲淡。疏离和静默的真实前半部分,远比童话般的爱情结尾来得拨动心弦。

 

回到正题,以下文字节取自文德斯的【地表影像】系列。

打动我的点在哪里呢?在随着文字而上演的自我记忆。每一句都映射到脑海中曾被定格的某一情景,有的不甚明了,有的恍如隔世,有的清晰可现。说的是一个地理实体,你想到的是什么?仅是一个地点的回忆,就足够令你我触目惊心。

 

一个帖子是这么问的,【走到成都哪会触景生情加感慨?】。有人怕去新城市电影院,有人伤感桐梓林,有人在双楠的良木缘会暗涌阵阵,有人连厨房都难以触及,结论是,事到如今当初一切都不再难以接受,新爱旧伤都不过如此。

 

然而,有新地方可逗留,也千百倍强过按兵不动。如此一来,将会有更多的地方沉入记忆,也有更多的地方被忘记,大地和时间的熔炉,力量强大到吞没所有,然而,我们仍敌不过看似轻描淡写的一次莫名崩溃。

 

我们度过此生的地方。

我们片刻造访的地方。 

我们偶然发现的地方。 
只凭地图上的名字便吸引我们的地方。
 
我们不复再见的地方。
 
我们永不忘记的地方。

我们期盼回来的地方。
惊吓我们的地方。 
抚慰我们的地方。
 
如同回家的地方。
 
我们厌恶的地方。
 
我们满怀敬畏的地方。

未曾到达时 
我们梦寐以求的地方。
 
我们迷失其中的地方。
 
和我们遍寻不获的地方。
 
调理我们的地方。
 
庇护我们的地方。
 
摧毁我们的地方。

 

即使有再多的隐喻, 
地方却总是真实的。
 
你可以行于其中
 
或者躺卧在地上。
 
你可以带走一块石头
 
或是一把泥土。
 
但你不能把地方带走。
 
你无法真正拥有一些地方
 
即将不见,
 
即使照相机也不行。
 
我们拍它的照片,
 
不过是借走地方的表象就一小会儿,
 
不过是它的外表,它的表象。

 

我曾拍摄过的一些地方 
即使不见,
 
或许已经从地球的表面上消失。
 
他们将只在照片中幸存,
 
或者更好:对它们的记忆
 
不得不寄寓于我们拥有的画面。

另一些地方将比我们的生命更长久 
加上那些我们将它捕捉入画的努力。
 
它们甚至会留下我们所有的足迹。

百万年后, 
周围再没有什么人
 
哪怕是微弱地记得我们,
 
有些地方记得。
 
地方有自己的记忆。
 
它们记得一切。
 
铭刻于石中。
 
深过最深的水。
 
它们的记忆像沙丘,蜿蜒不休。

 

 BLOG原件:http://longxun.blogbus.com/logs/41058791.html,值得你移步


就在同一个BLOG上,我看到一首诗和另一首诗,柏桦的《在清朝》和翟永明的《在古代》。
我更喜欢翟永明诗里的一两句。

 

 

《在古代》

翟永明

 

在古代 我只能这样

给你写信 并不知道

我们下一次

会在哪里见面

 

现在 我往你的邮箱

灌满了群星 它们都是五笔字形

它们站起来 为你奔跑

它们停泊在天上的某处

我并不关心

 

在古代 青山严格地存在

当绿水醉倒在他的脚下

我们只不过抱一抱拳 彼此

就知道后会有期

 

现在 你在天上飞来飞去

群星满天跑 碰到你就象碰到疼处

它们象无数的补丁 去堵截

一个蓝色屏幕

它们并不歇斯底里

 

在古代 人们要写多少首诗?

才能变成崂山道士 穿过墙

穿过空气 再穿过一杯竹叶青

抓住你 更多的时候

他们头破血流 倒地不起

 

现在 你正拨一个手机号码

它发送上万种味道

它灌入了某个人的体香

当某个部位颤抖 全世界都颤抖

 

在古代 我们并不这样

我们只是并肩策马 走几十里地

当耳环叮当作响 你微微一笑

低头间 我们又走了几十里地

 

 

我喜欢的是这么两句——

“我们只不过抱一抱拳 彼此

就知道后会有期”

&

“在古代 我们并不这样

我们只是并肩策马 走几十里地

当耳环叮当作响 你微微一笑

低头间 我们又走了几十里地”

 

 

我想说,

在古代,我们抱一抱拳,彼此就知道后会有期;

现在,即便发了千字短信,彼此也心知肚明,这不过是在扯淡。

 

 

+依稀期望在狂热的夏天,来点狂热的小悬念,并且我将成为史上看起来最嫩的83年老妖婆。
哎呦,其实人家是
89年的嘞。+

 

 

 

 

 

pennycrane @ 17:24:39  |  Comments (1)

 
2009-06-22
  时日无多,HIGH了再说  -  {  }

 

在这蒸腾的夏季里,我穷得汗流浃背,尽管如此,终于还是一时想不开,去看了演出。

HIGH一盘,HIGH一盘,有一盘,算一盘。

 

演出前,我承认有鬼。

 

热超波暖场,我经常误认为是热超哥。

 

热超波暖场的时候,突然横空出现几个小妹儿,POGO来POGO去,而且好几个还是美女。一结束,她们就四散了。

 

THE VERSE,FUNK风,还不错。注意右边那位绿衣服小妹儿,她整场脸上都写着一行字:“我痛经”,或者她以为自己是王菲?太煞风景了,极度影响发挥。

 

后来一哥们HIGH了,上去手舞足蹈,相当喜感,同学们都轰动了。边跳边提眼镜按帽子,一点儿不耽误。

 

唉,挖掘挖掘,赏我个搭调的,陪我看演出。

 

 

pennycrane @ 22:16:59  |  Comments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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